《饮膳正要》为元·饮膳太医忽思慧所撰。该书是一部古代营养学专著,此书著成于元朝天历三年(公元1330年),全书共三卷。卷一讲的是诸般禁忌,聚珍品撰。卷二讲的是诸般汤煎,食疗诸病及食物相反中毒等。卷三讲的是米谷品,兽品、禽品、鱼品、果菜品和料物等。
该书记载药膳方和食疗方非常丰富,特别注重阐述各种饮撰的性味与滋补作用,并有妊娠食忌、乳母食忌、饮酒避忌等内容。它从健康人的实际饮食需要出发,以正常人膳食标准立论,制定了一套饮食卫生法则。书中还具体阐发了饮食卫生,营养疗法,乃至食物中毒的防治等。附录版画二十余幅,文图并茂,为我国现存第一部完整的饮食卫生和食疗专书,也是一部颇有价值的古代食谱。
忽思慧,是我国古代著名的营养学家,他写的《饮膳正要》一书,是我国甚至是世界上最早的饮食卫生与营养学专著,对传播和发展我国卫生保健知识,起到了重要作用。
《饮膳正要》是一部专讲饮食和营养的书籍。我国周代时期,政府里就设有“食医”,专管与饮食有关的医药问题。以后历代都有关于用饮食做为治疗手段的材料及专书出现,即所谓“食疗”。但是,从健康人的立场出发,讲究饮食营养,滋补身体,以达到强身养生的目的的书籍,当以《饮膳正要》为最早。
该书的名称虽为《饮膳正要》,但内容包括了医疗卫生,以及历代名医的验方、秘方和具有蒙古族饮食特点的各种肉、乳食品,甚至明代名医李时珍所著《本草纲目》也引用了该书的有关内容。所以,《饮膳正要》一书,对于研究我国的医药和蒙古民族的医药科技史具有重要的意义。
《饮膳正要》共分三卷,卷一讲养生避忌、妊娠食忌、乳母食忌、饮酒避忌和聚珍异馔等;卷二讲原料,饮料和食疗,即包括诸般汤煎、神仙服饵、四时所宜、五味偏走、食疗诸病、食物利害、食物相反、食物中毒等内容;卷三讲粮食、蔬菜、各种肉类和水果等。
忽思慧,一译和斯辉,生卒年月不详,蒙古族(一说为元代回回人),约为13、14世纪间人。
忽思慧是一位很有成就的营养学家,在我国食疗史以至医药发展史上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元仁宗延佑二年(1315),赵国公常普兰奚任徽政院使,掌管侍奉皇太后诸事,忽思慧约于是年被选任饮膳太医,入侍元仁宗之母兴圣太后答己。其间,他与常普兰奚在食疗研究方面密切合作,后来他供职中宫,以膳医身份侍奉文宗皇后卜答失里,所以忽思慧在元廷中主要是以饮膳太医之职侍奉皇太后与皇后。
忽思慧长期担任宫廷饮膳太医,负责宫庭中的饮食调理、养生疗病诸事,加之他重视食疗与食补的研定与实践,因此得以有条件将元文宗以前历朝宫廷的食疗经验加以及时总结整理,他还继承了前代著名本草著作与名医经验中的食疗学成就,并注意汲取当时民间日常生活中的食疗经验。正是在这神情况下,他编撰成了营养学名著《饮膳正要》一书。
忽思慧在该书中深刻地论述了养生之道,特别是饮食与健身的辩证关系。
他说:“心为一身之主宰,万事之根本,故身安则心能应万变,主宰万事,非保养何以能安其身。保养之法,莫若守中,守中财无过与不及之。病调顺,四时节慎饮食,起居不妄,使以五味调和五藏,五藏和平,则血气资荣,精神健爽,心志安定,堵邪自不能入,寒暑不能袭,人乃怡安。夫上古圣人治未病不治巳病,故重食轻贷,盖有所取也。故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鱼,馁肉败者,色恶者臭,恶者失饪,不时者,皆不可食。然虽食饮,非圣人口腹之欲哉。盖以养气养体不以有伤也,若食气祖恶,则伤精,若食味不调,则损形。形受五味以成体,是以圣人先用食,禁以存性后制药,以防命,盖以药性有大毒。有大毒者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然后毂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以伤其正,虽饮食百味,要其精粹,审其有补,益助养之,宜新陈之异,温、凉、寒、热之性五味偏走之病,若滋味偏嗜,新陈不择,制造失度,俱皆致疾可者行之,不可者忌之。如妊妇不慎行,乳母不忌口,则子受患。若贪爽口而忘避忌,则疾病潜生而中,不悟百年之身而忘于一时之味,其可惜哉。孙思邈曰:谓其医者,先晓病源,知其所犯,先以食疗,食疗不愈,然后命药,十去其九。故善养生者,谨先行之,摄生之法,岂不为有裕矣。
忽思慧在这部书中,以“养生避忌”冠篇首,可见他并不是一位只从饮食出发,纯营养观点的人,而是通过讲饮食,着眼点还是放在人的养生和健身上。
在养生这一部分,有许多内容很有价值。如,他说:“安乐之道在乎保养,保养之道莫若守中,守中则无过与不及之病。春秋冬夏四时阴阳生病起于过与盖不适其性而强。故养生者既无过耗之弊又能保守真元,何患乎外邪所中也。故善服药者不若善保养,不善保养不若善服药。世有不善保养又不能善服药仓卒病生而归咎于神乎?善摄生者薄滋味,省思虑,节嗜欲,戒喜怒,惜元气,简言语,轻得失,破忧阻,除妄想,远好恶,收视昕,勤内固,不劳神,不劳形,神形既安病患何由而致也。故善养性者先饮而食,食勿令饱。先渴而钦,饮勿令过。食欲数而少,不欲顿而多,盖饱中饥,饥中饱,饱则伤肺,饥则伤气,若食饱,不得便卧,即生百病。